金石篆刻,歷史較為悠久的傳統藝術
金石篆刻是一種歷史較為悠久的傳統藝術,從古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悠久歷史。殷商時代的甲骨文,春秋戰國至秦以前,篆刻印章稱為“璽”。 它是由古代印章藝術發展而來的。篆刻,集文字學、文學、美學、書法繪畫、雕刻等于一體,承載著華夏生生不息的文明足跡和民族文化精神。
金石篆刻在古代凡屬于雕玉、刻石、鏤竹、銘銅的范圍,都可稱為“篆刻”。秦始皇時,書分八體,印面上的文字叫“摹印篆”;王莽定六書時,稱為“繆篆”。唐宋之際,因為文人、墨客的喜好,固然改變了印章的體系體例,但仍以篆書作印。直到明清兩代,印人輩出,篆刻便成為以篆書為基礎,利用雕刻方法,在印面中表現疏密、離合的藝術型態,篆刻也由廣義的雕鏤銘刻,轉為狹義的治印之學。而此治印之學也有人直接稱為“刻印”、“鐵筆”、“鐵書”、“刻圖章”等。
篆刻本身是一門與書法緊密親密結合的藝術,篆刻家的作品與刻字鋪師傅刻出的領工資用的印章的根本區別,就在于前者是“寫”,講究行筆章法,后者靠的是 “描”,重形似而不重筆趣。金石篆刻講究章法,假如一方印光有純熟的刀法而無高明的章法,必無佳作可言。必需根據文字詳細的筆畫、筆勢、形體及字與字之間的相互關系設計出適宜的形式。
無論是“持兩用中”的中和思想,還是“天人合一”的自然境界,還是“心色平等”的心性修和,匯納于方寸之中,濃縮著中國文化思想基因,呈現出中國藝術的氣象和寫意精神—印不盡言,言能盡意。篆刻作為民族藝術傳家珍秘,有著無窮的藝術魅力。

石瓢 陳進
紫砂陶刻藝術最早見于明末清初,是指把字畫藝術用鐫刻的手段表達在陶瓷制品上,當時各方制壺藝人初為銘刻款識作記。后來陶刻藝術融入文學、書法、繪畫、金石為一體,成了一種獨特的民族裝飾風格的藝術珍品。紫砂陶刻與金石篆刻有很多相似之處:
其一,兩者都需具備一定的美學素養。一個客體的美學價值并不是簡樸的被定義為“美”和“丑”,而是去熟悉客體的類型和本質。在紫砂陶刻上,需要根據壺型來布局和考慮空間比例的協調等美感。在金石篆刻上,一件作品的成功與否,不完全取決于單字之好壞,而更重要的是整體布局,布局不當,單字刻得再漂亮,亦不能算好作品。
其二,兩者都需具備一定的藝術涵養。透過藝術品,可以更深刻地體會到制作者的思惟傾向。在紫砂陶刻與金石篆刻中,藝術涵養的進步對于刻繪風格的提取有重要的影響。紫砂藝術在歷史上之所以能夠形成獨特的藝術傳統,是由于文人與藝人的合作,使作品不僅工藝精湛而且還有渾樸的書卷氣。好比紫砂巨匠鮑志強先生的專業技能和藝術涵養,就是師徒傳承與學院教育融合的結果,集文人和巧匠為一體,而恰是有這樣的藝術涵養,才能將紫砂的魅力體現出來。






滬公網安備31011202007513號